appledaily web 進階搜尋
2008年05月01日 星期四 登入 │ 加入會員 地產王娛樂王旅遊王車王壹週刊Blog我是總編輯
房屋買賣,房屋試算,房屋行情 線上預覽房屋買賣、免費房貸試算、查詢最新房屋行情,提供您最豐富多元的房屋資訊
 
請輸入您的朋友的電子郵件信箱
使用手冊
法拍篇
租賃所得
公證篇
訂立租賃契約
租賃契約書
訂金(定金)
租賃期限
租金篇
押金(押租金、保證金、擔保金)
其他費用篇
房東篇
房客篇
房屋篇
終止租約篇
租約到期
房客遺留物品
房東的留置權
違約金篇
保證人篇
我要訴訟
仲介篇
租屋教室
房客遺留物品 >> 遺留物品的處置,要如何事先約定?
說明 壹、房東若想預防日後處理房屋內遺留物品的麻煩,必須先在租賃契約中對此有明文約定,有了事先的約定,不但處理起來有了合法的依據,也不用擔心房客的爭執了。

貳、約定拋棄的內容,可以像下面的文字:
一、租賃期滿,承租人返還房屋後所遺留不搬的任何物品,視為承租人拋棄所有權,出租人得任意處置。
二、租約經出租人依法終止後,一個月內未能完成搬遷者,所遺留的物品,視為承租人拋棄所有權,出租人得任意處置。
三、出租人依法為終止租約之意思表示卻無法送達時,自發出終止租約之意思表示時起10天後,視為承租人拋棄遺留物品的所有權,出租人得任意處置。
台北租屋(市) | 台北租屋(縣) | 桃園租屋 | 新竹租屋(市) | 新竹租屋(縣) | 台中租屋(市) | 台中租屋(縣) | 台南租屋(市) | 高雄租屋(市) | 網站地圖
本服務由租屋平台「易租網」合作提供,如需解說或協助,請於上班時間撥打 0800-216000 由專人為您服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