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pledaily web 進階搜尋
2008年05月01日 星期四 登入 │ 加入會員 地產王娛樂王旅遊王車王壹週刊Blog我是總編輯
房屋買賣,房屋試算,房屋行情 線上預覽房屋買賣、免費房貸試算、查詢最新房屋行情,提供您最豐富多元的房屋資訊
 
請輸入您的朋友的電子郵件信箱
使用手冊
法拍篇
租賃所得
公證篇
訂立租賃契約
租賃契約書
訂金(定金)
租賃期限
租金篇
押金(押租金、保證金、擔保金)
其他費用篇
房東篇
房客篇
房屋篇
終止租約篇
租約到期
房客遺留物品
房東的留置權
違約金篇
保證人篇
我要訴訟
仲介篇
租屋教室
押金(押租金、保證金、擔保金) >> 房客一定要繳押金嗎?
說明 按最高法院五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二○六四號判決謂:「押租金並非租賃契約之內容或要素,其權利義務關係乃基於別一契約而生,不因租賃權之移轉,而發生移轉。」

故出租人於訂定租賃契約時,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定之金額作為押租金,係就原本之租賃契約外,就押租金訂定另外之新約,縱承租人不同意支付押租金予出租人,亦不影響租賃契約之效力,僅可能減低出租人訂約之意願而已。
台北租屋(市) | 台北租屋(縣) | 桃園租屋 | 新竹租屋(市) | 新竹租屋(縣) | 台中租屋(市) | 台中租屋(縣) | 台南租屋(市) | 高雄租屋(市) | 網站地圖
本服務由租屋平台「易租網」合作提供,如需解說或協助,請於上班時間撥打 0800-216000 由專人為您服務